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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文字游戏!无聊!

第171章 文字游戏!无聊! (第1/2页)

周叙白一把按住他,镜片后的目光平静如水。“别动。让他说。”
  
  林默也看到了那条评论,他非但没生气,眼睛反而亮了。就像一个武林高手,等了半天,终于盼来了一个能过两招的。
  
  “哎,这位‘法理的守望者’朋友,说得很好。”林默对着镜头,笑呵呵地把那条评论念了出来,“逻辑严谨,法条清晰,一看就是专业的。”
  
  他这么一说,直播间里一些被带了节奏的观众也开始动摇了。
  
  【好像……他说得也有点道理?】
  
  【确实,说人家菜像肥皂,是有点过分了。】
  
  “法理的守望者”似乎很满意林默的“认可”,立刻又发了一条。
  
  【过奖。法律是严谨的,希望大家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煽动民众情绪。】
  
  “好一个‘煽动民众情绪’。”林默脸上的笑容不变,但眼神却锐利了些许,“那我们就来聊聊,法律的准绳,到底应该怎么量。”
  
  他伸出一根手指。“首先,我们来界定一个核心问题:消费者在公共平台发表的,带有主观感受的差评,算不算‘捏造虚伪事实’?”
  
  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把问题抛给了所有人。
  
  “我举个例子。”林默拿起桌上的一杯水,“我说这杯水是温的,你可能觉得是烫的,他可能觉得是凉的。‘温’、‘烫’、‘凉’,都是主观感受。难道因为我们的感受不同,就有一个人是在‘捏造虚伪事实’吗?”
  
  “同样的道理,‘好吃’、‘难吃’,甚至‘吃起来像肥皂’,这本质上是一种个人味觉体验的文学化描述。它可能夸张,可能尖酸,但它属不属于‘事实’的范畴?我认为,它属于‘观点’的范畴。”
  
  “法律保护每个人发表观点的自由,哪怕这个观点很烂,很刻薄。法律要打击的,是捏造‘事实’。比如,这个博主如果说,‘我亲眼看见这家餐厅后厨有老鼠’,但他其实没看见,这就是捏造事实,是诽谤。但他说菜难吃,这是观点。两者有本质区别。”
  
  一番话,深入浅出,把复杂的法律概念拆解得明明白白。
  
  直播间的风向瞬间又转了回来。
  
  【卧槽!流氓律师牛逼!我悟了!】
  
  【事实和观点的区别!学到了学到了!】
  
  【那个守望者呢?出来走两步啊!】
  
  “法理的守望者”沉默了片刻,似乎在组织语言,然后又发出一条。
  
  【强词夺理。即便属于观点,但该观点对餐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也是事实。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同样构成商业诋毁。】
  
  “问得好!”林默仿佛就等着他这句话,他打了个响指,“这位朋友,成功地把问题带入了下一个层面。那么,是不是所有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差评,都构成商业诋毁呢?”
  
  “我们再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如果一个差评,只要造成了商家损失,就要赔偿,那《消法》赋予我们的这个权利,还有什么意义?岂不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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