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书道恢宏,余门永存
第四十四章 书道恢宏,余门永存 (第2/2页)“时隔这么多年,余惟老师还愿意去写它,并且对它做出客观的评价和分析,这对我的帮助很大,也受益良多。”
这番话就很有水平了,不仅点出了“恩师”二字的来源,也借机感谢余惟一手,表明了自己在这件事中的立场。
最重要的是,她还巧妙地抬高了自己,歌是她四年前初出茅庐写的,有瑕疵有不足很正常,输了也情有可原。
但其实仔细想想,她这四年也没写出其他更好的歌,本质就是一个昙花一现的网络歌手,这句话明显是在避重就轻,美化自己。
不过大家都是奔着吃瓜去的,没几个人盯着她具体说了什么,也不会去计较这个。
“总之希望大家持续关注余惟老师,另外也希望大家期待他的新歌《红豆》,相信余惟老师的作品肯定很不错!”
“到时候我也会翻唱,感兴趣的可以点个关注哦。”
滴水不漏,最后还不忘给自己打广告,属于面子里子都不得罪,翻唱预告则是想坐实“恩师”的名头,成功吸粉。
确实有点门道……
余惟一时也挑不出毛病,只觉得这人能火确实不是没理由的,虽然能力有所欠缺,但确实会做人。
仔细想想,能写出一首流传度广的网红歌也不容易,至少比很多翻唱都费劲的小偶像强多了。
这件事发展成这样,其实已经是最大程度上的双赢了,余惟能借此提高在短视频平台的知名度,陈晨得到了想要的流量。
至于恩师这个名头可以先观望,人家敬他一丈,余惟也没必要赶尽杀绝,而且以后跟风的多了他也管不过来……
他写了别人的歌,别人挂个他的名字也不算过分。
反正他也不可能承认,网红翻车率太高了,还是尽量不扯上直接关系为好。
当然,歌照发不误。
投降怎么了,投降我也打!
可以给点甜头,但打一棒子给个教训还是要的,要不然容易跳。
很快余惟收拾妥当,房间只剩下电脑和床铺没收起来,晚上他还得将就一宿,顺带再码会字。
剧情里《我是唱作人》第三期主角成功晋级,马上开启新一轮比赛,剩下的就是唱歌获胜唱歌获胜的循环了。
要写进书里的歌他也选好了,都是跟《绯色》差不多的网红歌,一比一个不吱声。
发完新章节的余惟熟练地点开了小说评论区,得知他打算写新一轮比赛后,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读者又开始了。
“写夏赞的歌,他的粉丝我早就看不顺眼了。”
“楼上的出事自己背啊。”
“写黄初阳吧,想不通为什么总有人吹他,余惟给我狠狠地点艹他!”
哥几个又来许愿来了……
这几个可都是娱乐圈有名有姓的大牌,粉丝也都是出了名的下手狠,打过来靠读者保得住他吗?
以余惟对自己读者的了解,别说保了,顶多把他护至身前……
他又随手划拉了几下评论,结果居然看到几个毛遂自荐的。
“余惟老师我是小郭,可以写一下我《最简单的风景》吗?不需要多少篇幅,当个龙套都行。”
“我来组成头部,写我的《踏星云》吧。”
“余惟老师看看我,上过选秀,《罐装水》。”
这几首歌余惟还真知道,都是曾经的风靡全网的网红歌,也在他的素材之内,不过现在都是路边一条。
看到成功案例,这群网红闻着味就来了是吧,搁这面试呢?
陈晨的骚操作给他们指了条明路……
书道恢宏,余门永存!
他们自愿加入余惟门生这个权威的组织。
本来余惟还担心书里写歌得罪人,结果现在一个个上赶着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