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卖女儿
第17章 卖女儿 (第1/2页)事情是这样的。
王婶是在五年前寡居的,带着她的唯一的女儿王樱。
因为五年前,她的丈夫一日得了伤寒,随之就因为延迟看大夫——毕竟贫寒农家人,家境不允许一生点病就花钱看病,——就这么耽搁下来,一拖拖成重症,随后就这样要了命。
说目下。
王婶这五年过来,也是非常的困苦,可怜如今她才三十岁,看起来就像四十多的样子。
可见这生活的艰辛。
而就在前一段时间,有媒人过来,给她说了桩亲事,那男家离得还比较远,是在辉县一带。
这王婶也不想再苦苦等了,她想嫁人,即便是熬到女儿长大成人,等到女儿嫁了人。可那又怎么样呢?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是老话。她也不可能指着女儿去过活。
至于说的招入赘的,别开玩笑了,这个男尊女卑的世道,除非那些大户人家,广有资财的人家,有人愿意入赘,谁愿意入赘王婶这么个破落户的人家?
所以,王婶思来想去,她决定把女儿托付给一个看起来良善的人家,这是她的最优的解决办法。
这几天她一直在相看人家,哪曾想到,一直和她家半斤八两的林阿大家,竟然出了个开了窍的儿子,一下子家境阔起来。
而以两家平素来的关系,应该他们家也会妥善的照顾好自己女儿。
她托付女儿,其实也就有点卖女儿的意思,主要是想让女儿有口饭吃,毕竟原先在家也是饥一顿饱一顿。
卖去好人家做丫头,在她看来,女儿衣食无忧,也算是偿付了自己和她的这一场母女缘分。
于是,基于这样的想法,她跪求到了林姜氏这里,而恰巧林阿大载着林清从书塾赶回来。
适才王婶就跪着说出了自己想把女儿托付给林姜氏他们家,虽然没有说卖女儿,但是话里话外都是卖女儿的意思。
而这时林清走过来说:“你们说的,我答应。”
王婶还带着泪痕的脸,看着林清在搀扶着自己的女儿,要她起来,并说出这样的话。
王婶又有些迟疑地将眼睛看向林姜氏和林阿大,林姜氏忙说道:“小清说的,就是我们的意思,王大姐,你快起来吧。”
林阿大也在一边说:“是啊王姐,你快起来。”
王婶这时才站了起来,林清又说道:“娘,给王婶二十两银子。”
这个世道,人家卖儿卖女,一般都是活不下去,几两银子就卖,有的更可怜的,一斤小米就换一个活不下去的人。
毕竟买了人回去,要管吃管喝,这在卖方,这也是他们的诉求了。
王婶一听“二十两银子”,当即激动说道:“那你们有纸笔吗?我现在就写我女儿的卖身契!”
林清看着王樱不忍心,便说道:“不用写卖身契,就当王樱姐姐暂时住在我家,以后你那边要是宽裕了,还要把王樱姐姐领回去的。”
“那怎么行?”王婶却是直接嘶吼了一声,但随即发觉自己的反应似乎过度,便又说道:
“你们不签卖身契,这、这我不放心啊!”
听到王婶这么一说,林清一家如何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呢?她怕那二十两银子拿的不踏实,怕自己家这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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