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8章 开大会
第648章 开大会 (第2/2页)“你就老老实实告诉你们村的人,你是咋坑我的?咋把我骗得团团转,最后害得我差点把牢底坐穿的?”
李红梅只是把头埋得更低,肩膀一抽一抽地啜泣。
她还想用这老一套博取同情,以往这招对男人挺管用。
可马强如今看她这模样,只觉得一股邪火直冲脑门。
“说呀!现在知道哭了?你这眼泪,骚气哄哄,骗鬼呢!”
他狠狠的朝地上啐了一口浓痰,不再给她装可怜的机会,扭头对着众人,把他和李红梅之间的那点破事,原原本本地抖落出来。
“结果呢?”马强声音猛地拔高,带着哭腔和愤懑,“我信了她的邪!带着几个兄弟去拦陈冬河的路,想给他个教训。”
“可人家陈冬河是啥人?那是能空手放倒豹子,生劈猛虎的好汉!”
“我们几个没讨着便宜,反被收拾得屁滚尿流,最后还被扭送到了派出所!”
马强捶打着自己的胸口,砰砰作响:“我糊涂啊!为了这么个烂货,把自己的前程都搭进去了!”
“公安同志一查,我这就是拦路抢劫未遂,性质恶劣!”
“要不是陈冬河同志大人大量,没往死里追究,我他娘的现在还在里头蹲着呢!我这辈子算是毁在她手里了!”
人群里响起一片嗡嗡的议论声。
先前李红梅的娘贾老虔婆从外面回来,在村里四处哭诉。
说陈冬河心狠手辣,把她闺女儿子害得多惨多惨,把马强的事轻描淡写,反咬陈冬河仗势欺人。
村里人虽然大多不信贾老虔婆那张破嘴,但也觉得陈冬河可能在其中使了劲。
毕竟,李红梅一家之前确实差点把陈冬河坑死,人家报复回来也情有可原。
可如今听马强这么一说,真相大白。
原来是李红梅先起了歹心,勾引外人报复陈冬河,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啧啧,真没想到,李红梅是这么个货色!”
“贾老虔婆还好意思到处说,脸皮比咱村口的磨盘还厚!”
“一家子从上到下,就没一个好东西!”
“说的没错!恶人自有狠人磨。这一家子就该遭这报应!”
这时,李老汉不紧不慢地走到了人群前方。
他穿着半旧的军大衣,头上戴着狗皮帽子,脸上皱纹如刀刻,但眼神锐利,腰板挺得笔直。
他在来的路上,已经听外孙女儿李雪把事情经过说清楚了,心里又气又恨。
气的是李红梅一家死不悔改,恨的是他们居然还想害自己的外孙女婿陈冬河。
他对陈冬河这个外孙女婿是一百个满意。
年纪虽轻,处事却沉稳老练,对自己闺女李雪更是没得说。
这么好的后生,差点又被这家人给坑了。
李老汉轻轻咳嗽了一声,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他是李家村的老村长,在这村里说一不二几十年,积威甚重。
场面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
李老汉目光扫过瑟瑟发抖的李红梅,眼神里没有任何温度,平静得让人心慌。
他缓缓开口,声音沉稳:
“大伙儿都听见了。李红梅他们家,蓄意报复陈冬河,这是公安同志那边都有了定论的事,让他们进去接受改造教育,是罪有应得。”
“如今她出来了,不但不思悔改,还想去纠缠、胁迫人家陈冬河。”
“这种人,不值得同情。咱们是法治社会,我们老百姓没有资格审判谁,但是……”
他话锋一转,目光重新盯住李红梅。
“你想出村,没有正当理由,我这个村长,是绝对不会给你开介绍信的。”
“这一点,我相信咱们李家村的老少爷们,都没有意见吧?”
“没有!”
“同意!”
“就该这样!”
众人七嘴八舌地附和。
这年头,没有村里开的介绍信,简直是寸步难行。
想偷偷跑?
一旦被抓住,麻烦更大。
李红梅这算是被彻底按死在村里了。
李老汉满意地点点头,继续道:
“至于你和马强之间的私人恩怨,不在我的职责范围之内,你们自己协商解决。”
“不过,我得说一句,你们一家子,真是给咱们李家村丢人现眼!”
“说实话,要不是上头有政策,我都恨不得开个村民大会,把你们这种害群之马直接逐出李家村!简直是让我们全村跟着蒙羞!”
这话说得重,但没人反驳。
李红梅一家在村里人缘本就极差,如今更是犯了众怒。
李老汉最后挥挥手:“行了,天寒地冻的,都散了吧!别围着了,再冻出个好歹来。”
李红梅听到这话,猛地抬起头,脸上血色尽失,张嘴想喊什么。
可看到李老汉那冰冷的目光和李国栋等村干部严肃的表情,到嘴边的话又硬生生咽了回去,只剩下绝望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马强见状,赶紧趁机喊道:“李老爷子!李村长!我……我想申请加入咱们李家村,您看行吗?”
他怕李老汉不答应,急忙补充:
“我保证!我会负责照顾李红梅她那个瘫二哥,绝对不让他饿死冻死!”
“李红梅一家坑了我,我找他们要赔偿,这总不过分吧?”
“我落户在这里,也能看着他们,不让他们再出去害人!”
李老汉瞥了他一眼,心里跟明镜似的。
马强也不是啥好鸟,不过是想就近折磨李红梅罢了。
他不想沾这浑水,摆摆手道:“你找他们家要啥赔偿,是你们自己的事,我们不管。”
“至于你落户……”他沉吟一下,“这得看公社批不批。”
“如果公社那边给你开了迁移证明,原则上我们李家村不能不接收。”
“但是,必须得李红梅本人同意才行,否则你这倒插门算怎么回事?我一个小小的村长可做不了这个主。”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既没答应也没拒绝,把皮球踢给了公社和李红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