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李白遇着了懂诗的“灵魂伴侣”
第十四章 李白遇着了懂诗的“灵魂伴侣” (第1/2页)745年的秋天,梁园(今河南商丘)的桂花开得烂漫。
李白骑着马,慢悠悠进了城。刚从长安“赐金放还”出来没两年,他这会儿没了牵绊,浑身松快得像刚卸了重枷。城里的酒肆飘着酒香,他勒住马,翻身下来,往里头一坐:“掌柜的,来两坛最好的酒,再切二斤酱牛肉!”
酒过三巡,李白的脸开始发红,手里的酒壶晃悠着,嘴里还哼着自己写的诗。邻桌有人说:“李公子,今儿天好,不如去梁园逛逛?听说那园子的老墙还在,好多文人都爱在上面题诗呢!”
“题诗?好!”李白一拍桌子,酒壶差点倒了,“走,去梁园!”
梁园原是汉代梁孝王的园子,到这会儿虽没了当年的盛景,那几面老墙还在,墙上密密麻麻刻满了诗,风一吹,好像都能听见当年文人的吟哦声。李白被酒劲顶着,找了块空地,让随从拿来笔墨——墨是浓黑的,笔是大狼毫,他往墙上一站,袖子一挽,蘸了墨就写。
“我浮黄河去京阙,挂席欲进波连山。天长水阔厌远涉,访古始及平台间……”
笔走龙蛇,墨汁顺着墙面往下淌,他越写越尽兴,把这些年的失意、狂放、对理想的执着,全泼在了墙上。最后一笔落下,他往后退了两步,看着满墙的诗,哈哈大笑:
“好!这《梁园吟》,够劲儿!”
写完酒也醒了大半,他甩甩袖子,带着随从就走了,压根没想着这墙以后会咋样——毕竟在他看来,诗写了,痛快了,就行。
他不知道,身后跟着个穿素色襦裙的姑娘,站在墙前,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那满墙的字。
这姑娘就是宗氏,前宰相宗楚客的孙女。她打小就爱读诗,尤其喜欢李白的诗,今儿听说梁园有人题诗,特意过来看看,没成想一抬头,就看见满墙的《梁园吟》。字里的狂气、深情、豪迈,像一股热流,一下撞进了她心里。
“这诗……是李白写的?”宗氏小声问身边的丫鬟。丫鬟点头:“刚听人说,是那个‘诗仙’李白,刚写完走没多久。”
宗氏盯着墙上的字,越看越喜欢,扭头跟丫鬟说:“你去跟园子的管事说,这面墙我买了!多少钱都行,让他们千万别动这上面的字!”
丫鬟吓了一跳:“小姐,买墙?这……得花不少钱吧?”
“钱不是问题。”宗氏语气笃定,眼睛还没离开墙面,“这么好的诗,要是被涂了、被刮了,太可惜了。我要把这墙护起来,让所有人都能看到。”
没过多久,“宗家小姐花千金买墙护李白诗句”的事儿,就传遍了梁园。李白刚在酒肆喝了半坛酒,就听见邻桌在说这事儿,他愣了愣:“千金买壁?就为了我那首《梁园吟》?”
“可不是嘛!”邻桌的人说,“那宗小姐是宰相家的孙女,懂诗,听说见了您的诗就挪不动步了,非要把墙买下来,说不能让好诗糟蹋了。”
李白心里一动——活了这么大,见过喜欢他诗的,没见过这么较真、这么懂他诗的。他放下酒壶,起身就问:“宗小姐现在在哪儿?我得去见见她!”
俩人见面的地方,就在梁园的亭子里。宗氏穿着淡蓝襦裙,头发上别着支玉簪,看着清雅又大气。李白一进门就拱拱手:“在下李白,多谢小姐护我拙作,这份情谊,太白记在心里了。”
宗氏笑了,声音清清脆脆的:“李公子客气了。您的诗不是拙作,是真性情、真才华。‘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能写出这样句子的人,心里定有丘壑。”
李白愣了——这还是头一个,没夸他“诗仙”名头,却直接点出他诗里“达命”和“愁”的人。他坐下来,跟宗氏聊诗,聊得越久越投缘:他说蜀地的峨眉山月,她说长安的曲江流饮;他说对道教的痴迷,她说也常读《道德经》;他说“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倔强,她说“人生贵适意”的通透。
俩人一聊就到了日落,晚霞把亭子染成了橘红色。李白看着宗氏的侧脸,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被填满了——以前跟许氏在一起,是温暖的安稳;跟宗氏在一起,是灵魂的共鸣,是你说一句,她懂十句的痛快。
“宗小姐,”李白眼神认真,“我李白虽如今漂泊无依,我想娶你。往后余生,我陪你谈诗论道,你陪我看遍山河,如何?”
宗氏的脸微微红了,却没躲闪他的目光,轻轻点了点头:“好。”
没有繁琐的规矩,没有铺张的宴席,俩人就在梁园办了场小婚礼。宾客不多,都是些懂诗的朋友,酒过三巡,李白抱着酒壶,站在亭子里,对着宗氏就吟了首新写的诗:“我悦子容艳,子倾我文章。彼此情无限,共饮论兴亡。”
宗氏坐在台下,笑着听,眼里闪着光——她知道,自己没嫁错人。
婚后的日子,是李白这辈子最舒坦的时光。
不像以前总往外跑,他愿意待在家里,跟宗氏一起在书房里看书:宗氏读《道德经》,他就写《拟古》;宗氏跟他聊道家的“无为”,他就跟她讲游仙诗里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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