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第一次回夏家
第274章 第一次回夏家 (第1/2页)黑色保姆车在夜色中平稳地驶入滨海市最顶级的富人区——半山庄园。
随着车子在蜿蜒的盘山柏油路上不断向上攀爬,两侧的街景逐渐被高大森严的常青树和极具私密性的高墙取代。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散发着金钱与权力的味道,安静得只能听见车轮碾压过落叶的细微声响。
开车的王胖子双手死死握着方向盘,掌心里全是一层滑腻的冷汗,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生怕喘气重了惊扰了这片属于顶级门阀的肃穆。
夏晚星坐在后排,随着车子距离半山腰的那座中式庄园越来越近,她原本紧紧握着江砚的手开始不受控制地泛起了一层细密的冷汗,指节因为过度用力而隐隐发白。
“紧张了?”
江砚偏过头,借着车窗外偶尔闪过的路灯微光,看着身旁女孩紧绷的下颌线,大拇指极其轻柔地在她的手背上摩挲了两下。
“我没紧张。”夏晚星深吸了一口气,嘴唇微微抿紧,“我只是……只是觉得这顿饭不会好吃。”
她太清楚她父亲夏震霆的手段了,在商场上杀伐果断了几十年,绝不可能因为一两首爆款歌曲和几次热搜就轻易改变对一个人的阶级偏见。今晚等待江砚的,绝对是一场暴风雨。
江砚轻笑了一声,反手将她冰凉的小手严丝合缝地包裹在自己宽大温热的掌心里,语气透着一股子慵懒的混不吝,却又无比沉稳:“放心,我又不是来吃霸王餐的,大不了待会他摔杯子,我给他递扫把。”
夏晚星被他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逗得心里一松,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正经点!等会儿不许乱说话,一切看我眼色行事!”
“遵命,老板娘。”江砚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目光投向窗外。
看着那座越来越近、犹如一只蛰伏在夜色中的钢铁巨兽般的庞大庄园,江砚的眼眸微微眯起,漆黑的眼底没有一丝一毫的怯懦,反而闪过一丝极具野性的冷锐。
这是夏晚星长大的地方,也是困了她二十多年的金丝笼。
今天,他既然来了,就得堂堂正正地从正大门走进去,再把她平平安安地带出来。
“嗤——”
保姆车在庄园气派的黑金雕花大铁门前缓缓停下。
两排穿着黑色制服的安保人员立刻上前,训练有素地拉开了车门。
江砚率先长腿一迈跨出车厢,深秋夜里的凉风夹杂着山林草木的湿气扑面而来。他今天穿了一身剪裁极简却极其贴合身形的纯黑长风衣,没有打领带,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整个人透着一股利落、挺拔的冷峻感。
他转身,极其自然地伸出手,将夏晚星从车里牵了下来。
刚站稳,庄园厚重的朱红色大门内,一个穿着考究的中年男人领着两名佣人快步迎了出来。
正是夏家老宅的大管家,周叔。
周叔走到两人面前,停下脚步,目光极其复杂地落在了江砚的身上。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周叔脑海里那个在恋综别墅里需要靠炒CP博眼球、可以被夏家随意拿捏甚至用两百万蓝钻就能羞辱得抬不起头来的十八线穷小子,此刻竟然已经成长为了内娱只手遮天的三栖霸主。
春晚压轴、国家队背书、官媒下场护航、一首《如愿》杀得全网无敌手。
甚至,这个年轻人前几天刚刚用一千万全款买下了星悦湾的豪宅,把他们夏家的大小姐金屋藏娇了。
周叔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他不得不承认,当初所有人都看走了眼。这哪里是随手可以碾死的蚂蚁,这分明是一头已经长出獠牙、敢跟百年世家亮爪子的孤狼。
“小姐,您回来了。”周叔收起眼底的波澜,微微欠身,随后看向江砚,语气比上次在空中餐厅时客气了不知道多少倍,“江先生,一路辛苦。老爷和夫人已经在客厅等候多时了。”
“劳烦周叔带路。”
江砚微微颔首,声音平稳,既没有刻意的讨好,也没有上位者的倨傲,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他牵着夏晚星的手,跟在周叔身后,一步步踏入这座规矩森严的豪门庄园。
穿过假山流水和长长的回廊,沿途的名贵古董摆件和奢华造景琳琅满目,足以让任何一个出身底层的普通人感到头晕目眩、自惭形秽。
但夏晚星侧头看向江砚时,却发现他的脚步走得极稳,每一步都踩得实实在在。
江砚的视线始终平视着前方,没有像那些第一次来夏家的暴发户或攀附者那样,眼神闪烁地四处打量那些名贵的摆设。他的脊背挺得笔直,就像一棵生长在悬崖峭壁上的青松,任凭你这宅子再大再豪华,也压不弯他的骨头。
夏晚星原本还有些悬在半空的心,在看到他这副从容不迫的模样时,奇迹般地彻底落回了肚子里。
穿过庭院,前方是一间足有两百平米、全红木装潢的阔大客厅。
水晶吊灯散发着暖黄的光,一位穿着烟灰色暗纹旗袍、气质端庄温婉的妇人正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清茶。岁月从不败美人,从她的眉眼间,能清晰地看到夏晚星未来的影子。
听到脚步声,妇人放下茶杯,抬起头。
“妈!”夏晚星松开江砚的手,像个在外受了委屈终于归家的小女孩,快步跑过去抱住了夏母的胳膊。
夏母(孟婉)眼底闪过一丝心疼,轻轻拍了拍女儿的手背,随后抬眸,目光柔和却带着不容忽视的审视,定定地落在了落后半步的江砚身上。
“伯母您好,初次登门,打扰了。我是江砚。”江砚上前一步,身姿挺拔,声音温和而清晰。
“小江是吧?坐吧,别站着了。”夏母上下打量了江砚一眼,招呼人上茶。
江砚依言在对面的单人沙发上坐下,腰背依旧挺直,双手自然地交叠在膝盖上。
他侧了侧身,将手里一直提着的两个简单的纸袋放在了茶几上,没有过多的包装,甚至显得有些寒酸。
夏母的目光扫过那两个纸袋,眼底倒没有嫌弃,只是有些意外。她本以为以江砚现在的身价和外界传闻的“狂傲”,第一次登门怎么也会带些价值连城的古董字画来充场面。
“伯母,听说您平时喜欢穿素色的旗袍。我前几天去了一趟老城区的非遗工坊,挑了一条双面苏绣的真丝披肩,颜色和料子应该跟您很搭,希望您不嫌弃。”江砚将其中一个樟木盒子轻轻推了过去。
夏母微微一愣,示意佣人打开。
当看到盒子里那条针脚细腻、暗金牡丹若隐若现的披肩时,她那双原本只是带着客套笑意的眼眸里,终于闪过了一丝真实的惊讶。
出身书香门第的她,自然一眼就看出了这东西不是用钱砸出来的,而是要真正花了心思、亲自去寻老手艺人才能求来的孤品。
“还有这个,是七十年代的极品老班章陈年普洱。”江砚将另一个简单的牛皮纸包推过去,语气依旧平稳,“听晚星说,伯父早年应酬多,有些胃寒的毛病,喝不了新茶。这个茶性子温和,养胃,正适合平时用来泡着喝。”
客厅里安静了几秒。
夏母深深地看了江砚一眼。不炫富、不卑不亢,而且功课做得如此细致入微。这哪里是外界传言中那个只会写歌怼人的“娱乐圈刺头”?这份人情世故的火候,比京圈里许多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的世家子弟还要老辣。
“你有心了。”夏母脸上的笑意真诚了几分,她轻轻拍了拍紧紧贴着自己的夏晚星,似笑非笑地打趣道:“小江啊,这丫头从小被我们惯坏了,脾气倔得很,认准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这段时间在外面,她没少给你添麻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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