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逃荒路上肩挑两房还被托孤?24
第99章 逃荒路上肩挑两房还被托孤?24 (第1/2页)秦煜中了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虽然不甚满意,但秦煜自认自己尽力了。
这么多年,他对自己的认识很清醒,心里是有那么一点遗憾,但他并不为难自己,得知被外放后,心里反倒松了口气。
“三甲?同进士?”
沈春桃不可置信,嘴里喃喃着,“不会的,不可能,男主怎么可能是同进士,男主应该高中状元才对,错了,全都错了。”
她拼命摇头,脑子里乱糟糟的,不想接受现实。
秦煜见亲娘这般模样,心有不忍,“娘,您不是应该早有心理准备?前面几次我名次都不高。”
不管是秀才还是举人,他名次都靠后,他不明白,这种情况下,他娘为什么还对他有那么高的期待。
“错了,都错了。”沈春桃又哭又笑,“小宝,你是状元,你应该是状元啊!”
天知道,她等这一天等了多久,她想靠儿子翻身,她想挣脱现有的困境,她想让人人都羡慕她,她有一个状元儿子。
夏灵曦再厉害,她的男人也只是榜眼而已。
沈春桃笑得比哭还难看,“小宝,你再考,再考一次,同进士没出息,要考就要考状元。”
闻言,秦煜脸黑了一瞬,同进士都是他彻夜苦读考回来的,他娘还嫌弃上了?
“小宝,你听娘的,只有状元才出息,只有状元才能光耀门楣,才能给你妹妹撑腰,以后你妹妹也能水涨船高,找的夫家能比现在高一个层次,小宝,你就当为了你妹妹的终身幸福,拼一把?好不好?”
沈春桃拼命摇晃着秦煜,眼睛死死盯着他,“小宝,你答应娘,答应娘啊!”
秦煜被晃得头晕,他娘真的疯了,状元是那么好考的吗?
她凭什么认为,以他的能力,再考一次,状元就是囊中之物。
“娘,您消停点吧!我不会再考了。”
“啊……”沈春桃崩溃大叫,“不行,小宝你要听我的,考状元才是你该走的路。”
“一定要考状元,考状元。”
秦煜瞧着,他娘这状态有点疯魔了。
“好好好,娘,我听您的,下次,下次我肯定能中状元。”秦煜安抚着她,等沈春桃冷静下来,还一脸淡定配合对方说话。
半个时辰后,秦煜终于脱离苦海。
再次出现,他满脸堆笑,“娘,院子里的花开了,我陪您赏花吧!”
提到花,沈春桃眼神一暗。
她知道夏灵曦擅长种花,凭着各种花茶,结交了不少人脉。
她怎么就没有这种能力呢!就…就好像后世人所说的那种,天生种植圣体,觉醒了木灵根。
“这花没什么……啊……”沈春桃被泼了一脸,血腥气过于浓厚,沈春桃一阵干呕。
“怎…怎么…怎么回事?”
她边问边吐。
秦煜给泼狗血的下人使个眼神,下人溜得飞快。
“娘,是猪血,别怕,您不是喜欢吃猪血吗?放心,不脏的。”
猪血?沈春桃皱着脸,她再喜欢吃也不能往身上泼啊!
“刚才那个下人呢?做事毛毛躁躁的,小宝,你去吧那人发卖了。”
“不行,发卖之前打三十大板,毛手毛脚的,做事太马虎了。”
秦煜敷衍道,“知道了娘。”
他仔细观察亲娘的一举一动,发现她没什么变化,皱了皱眉,难道是他多想了。
算了,可能娘就是太希望他出人头地了。
过了半个月,秦煜已经私底下跟邹家达成一致,便让亲娘帮忙上门提亲。
沈春桃虽然心有不满,但也没反对。
男主没中状元,先跟女主成亲也不错,先成家后立业嘛!说不定,两人成亲之后,男主事业就一路高歌猛进了呢!
沈春桃越想越乐,迫切的想把邹语嫣娶回来。
因此,她格外的好说话。
邹家除了邹语嫣,其他人都对这门婚事不怎么满意,无他,男方家条件实在太差。
无奈邹语嫣自己铁了心要嫁,那就嫁吧!
谁能想到,两个孩子,能在大人不知道的情况下,靠着狗洞,交流了那么多年。
这跟私相授受有什么区别?
不答应,邹语嫣还能嫁给别人吗?
只是庶女和同进士的婚礼,办的挺简单,聘礼和彩礼都不多,看上去甚至有点简陋。
看到女方带来的嫁妆,沈春桃很不满意,脸拉得老长。
同样的,看到男方送的聘礼,邹家人一肚子意见。
想说什么又没法说,因为当事人邹语嫣心甘情愿,一颗心全都铺在隔壁那小子身上了。
洞房之夜,男主天赋异禀,要了四回水。
沈春桃怒斥,“不要脸,勾人的小蹄子。”
翌日,敬茶之时,她故意为难邹语嫣,给的见面礼很是敷衍。
但邹语嫣没往心里去,她有情饮水饱。
沈春桃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一口气堵在心口,出不得进不得。
难受得不行。
三朝回门后,沈春桃让秦煜就睡在书房,让他打起精神,再战一次。
为此,她还把其他三个孩子叫上,几人一直在秦煜身边念叨,状元,状元,状元。
秦煜头都大了。
外放的旨意一下,他迅速带着妻子溜了,同行的下人之中,就有之前泼狗血的那位。
“夫君,我们这样没问题吗?娘她会不会生气。”邹语嫣面上担忧,心里却高兴极了。
婆婆不喜欢她,能远离婆婆,就算去的地方再偏僻,她也甘之如饴。
秦煜搂着青梅竹马的妻子,“别担心,娘有弟弟妹妹照顾,没事的。”
他这是正常外放,又不是他主动请缨,娘会理解的…吧?!
沈春桃不理解,“啊……该死的老大……该死的邹语嫣。”
她咬牙切齿,竟然偷偷跑了。
故意不提前说,不就是怕她扣下邹语嫣吗?
呵呵!真是好样的。
她养了个好儿子。
骂骂咧咧半个月,沈春桃精气神都去了大半,“呜呜呜……有了媳妇就忘了娘,小宝,你怎么能抛弃娘……”
她真的伤心了。
这么多年过去,她早就把小宝当成亲儿子对待。
如今,亲儿子为了媳妇,对她这个亲娘不管不顾。
沈春桃心里苦。
“娘,要不我们去找大哥吧!”沈玉提议。
沈春桃眉头一皱,“你大哥去的那地方远得很,那犄角旮旯的地方,比京城差远了。”
要是去个繁华的府城,她二话不说就跟着去。
沈玉眼珠一转,“大哥是去当县令,官虽然不大,但在那个县里,大哥就是老大,咱去那边,谁敢看不起咱们。”
“娘,宁当鸡头不当凤尾。”
在京城,谁拿她当回事?
每次出去玩,她都要小心翼翼的,生怕碰到了贵人,惹祸上身。
她受够了这种日子,她要去大哥管辖的县城当千金大小姐。
闻言,沈春桃一愣,好像有点道理。
“娘,您想想啊!您过去,就是县城最大的,是老夫人,老太君,谁敢不敬您?说不定还要给您磕头行礼。”
“娘,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不出意外,大哥大嫂肯定很快就会有孩子,您这个当婆婆的,不去看着点?”
“娘,去嘛去嘛!”沈玉一边说一边撒娇。
从小到大,娘都让大哥宠着她,可大哥对邹语嫣比对她好多了。
沈玉心有不忿,只能暗戳戳让亲娘对付邹语嫣。
至于针对自家大哥,她是不敢的,她能看清,这个家里,也就大哥最有出息,她能依靠的只有大哥。
要是把大哥惹恼了,她没好果子吃。
凭什么大哥有了出息,就把她们甩开,都是一家人,好处都让邹语嫣得了,她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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