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毒计
第三十三章 毒计 (第1/2页)李有田。
林炎把这三个字看了两遍。
赵永刚站在旁边,白大褂的下摆还翻着,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什么时候收到的?”
“半小时前,法院那边直接发函到医院,要求配合提供盼盼的住院记录和体检报告。”
赵永刚的手还在抖。
“我第一时间压住了,没给。但林先生,这份申请……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
林炎翻到第二页。
申请理由写得规规矩矩,每一条都踩在法律条文上。
——申请人李有田,系被监护人王盼盼之叔母李淑芬的胞兄,与被监护人存在拟制血亲关系。
——被监护人之父王离长期下落不明,其母未登记在册,叔父王浩已故,叔母李淑芬现已失踪。
——被监护人目前由无血缘关系的第三方非法扣留,申请人作为最近血亲长辈之一,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申请变更为法定监护人。
“非法扣留”四个字被加了粗。
林炎的拇指摁在这四个字上,指甲陷进纸面。
他把文件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
用词精准,逻辑闭环,引用法条没有一处错漏。
一个李堡村种地的农民,写不出这种东西。
有人在替李有田操刀。
赵永刚凑近半步,压着嗓子:
“林先生,这事……”
“我知道。”
林炎把文件折起来,塞进外套内侧口袋。
赵永刚还想说什么,被他一个眼神堵回去了。
“盼盼的病房不许任何人进。法院来人调取资料,全部压到我这里。”
赵永刚连连点头,转身小跑着走了。
走廊里重新安静下来。
林炎靠着墙,两只手插在口袋里。
文件上的每一个字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无血缘关系”“非法扣留”“法定监护人”。
战场上能杀的敌人,他一辈子没怕过。
但这几行字比子弹更难对付。
因为它说的全是事实。
他不是盼盼的父亲,不是盼盼的叔伯,不是盼盼的任何亲属。
没有血缘,没有收养手续,没有法院判决。
他现在对盼盼所做的一切。
带她看病、守她睡觉、给她买奶糖、替她掖被角......
在法律上,等于零。
一个等于零的人,凭什么占着一个孩子?
法官会这么问。
他答不上来。
……
时间回到三个小时前。
罗家大堂。
张卫国的车驶出碎石路面的最后一丝引擎声消失后,罗敬山在原地站了将近一分钟。
地上的碎瓷和茶渍还没人敢收拾。
大堂侧门“吱呀”一声推开了。
钱观鹤从屏风后面走出来,脚步不紧不慢,深灰色的唐装袖口叠得一丝不苟。
罗敬山没转身。
“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
钱观鹤走到茶桌旁边,弯腰看了看地上那半截断壶嘴,没捡。
他绕过碎片,在客座上坐下来,两只手规规矩矩地搭在膝盖上。
姿态放得很低。
“国安出面,武的这条路,确实不能再走了。”
罗敬山转过身。
他盯着钱观鹤看了三秒,没说话。
钱观鹤被这三秒钉得脊背微微绷紧,但脸上的笑没掉。
“罗家主,我倒是有个想法,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说。”
钱观鹤没急着开口。
他的视线从地上的碎瓷片上划过,落在桌面上那半截断壶嘴上。
“林炎这个人,杀过的人比我吃过的饭还多。跟他动刀动枪,一百个不够他热身,一千个也未必够。”
罗敬山的太阳穴跳了一下。
一百条命,在这个老人嘴巴里说的是那么轻松,就好像是一百条蚂蚁的命一样。
钱观鹤没看他,继续往下说。
“但他有个软肋。”
罗敬山的眉毛动了。
“那个小女孩。”
“他把那孩子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那就不跟他拼命。用法律,把孩子从他手里拿走。”
罗敬山没吭声。
不是因为没兴趣。
是在等下文。
钱观鹤往前探了探身子,压低了半个调。
“严格来说,林炎不是那孩子的任何法定监护人。没有血缘、没有收养关系、没有法院判决。他现在做的一切,在法律上啊......”
他伸出一根食指,在空气里画了个零。
“等于这个。”
罗敬山的身体缓缓从椅背上离开了。
“我听说那孩子有个婶婶,叫什么李淑芳来着?”
“失踪了。”
钱观鹤摆了下手。
“但她还有家人。户籍一查就出来。”
他从唐装内袋里摸出一张折了两道的纸,展开,推到罗敬山面前。
“李淑芬,娘家李堡村。胞兄李有田,现年四十七岁,务农,未婚,案底上干干净净。穷得叮当响,但人活得好好的。”
罗敬山低头扫了一眼那张纸。
上面的信息很简单。
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与盼盼的亲属关系图谱。
“让他出面申请监护权,法律上,比林炎有分量一百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