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十二份饭做完,举报人还没影
第十九章 十二份饭做完,举报人还没影 (第2/2页)“这句写上。”
丁吏把笔往桌上一搁:“我就知道。”
周衡在旁边道:“您若嫌写得多,可以口述,我来写。”
“你写得更长。”
新契最后还是写了。每日十五份,五日共七百五十文;税棚供碗,当日验收结钱。若临时添人,每份另算十文。少人不退已经做好的饭。
桃枝听见七百五十文,凑近问:“这些钱今日给吗?”
“每日给一百五十。”丁吏说。
“那听着就没刚才多了。”
“本来便没那么多。”
“您让我多高兴一会儿也行。”
丁吏懒得同她说,收起契纸准备走。陆穗和却把昨日的查验誊条放到桌上,压住一角。
“报帖是谁送来的?”
丁吏停住:“鲁书办昨日没说?”
“只说一早压在税棚门缝里。”
“是个孩子送的。守棚的人开门时看见了,孩子放下便跑。”
“多大?”
“十岁上下,秃了半边袖口。柳渡替人跑腿的孩子不少,我认不出。”
桃枝马上道:“我认得。”
渡口同她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她大半叫得出名字。秃半边袖口的是石头,母亲在河边替人洗衣。他有时帮船客送话,一趟一文,远些两文。
石头不在渡口。桃枝去他家找了一趟,回来时手里多了半块麦芽糖。
陆穗和看着糖:“问到了?”
“问到了。他娘给的。”
“我是问报帖。”
“也问到了。”
石头昨日天没亮便被人叫去送纸。对方穿灰布长衫,帽檐压得低,说把东西塞进税棚门缝,给两文。石头嫌天早,开价三文,那人也给了。
周衡问:“在哪里叫住他的?”
“临河巷口。”
“长什么样?”
“没看清脸。右手小指短一截,给钱时瞧见的。”
桃枝说完咬了一口糖,又补道:“石头还说,那人身上有股酒糟味。他以为是福昌酒坊的人,便没多问。”
陆穗和拿过她剩下的糖:“先别吃。”
“为何?”
“你一边嚼一边说,短一截听着像少一只手。”
桃枝把糖拿回来:“就少一截小指。石头说得很清楚。”
周衡看着查验誊条:“写报帖的人和送报帖的人未必是同一个。那人故意在福昌巷口找孩子,也可能只想把咱们往福昌引。”
“咱们本来就要去。”陆穗和道。
“所以更得慢一点。”
“明日十五份饭先做完,再去。”
周衡以为她会说今日,听见“明日”反倒看了她一眼。
陆穗和把誊条收好:“举报人没影,豆腐却已经定了。总不能让孙婆子等着咱们抓人。”
收摊时,周衡核完账。第三日十二份饭仍花七十一文,净余四十九文;早摊因少卖六份,只余三十二文。扣掉新定的米豆,手里的活钱不算宽裕,好歹没再欠货款。许记五日醋钱昨日已经付清,今日取了第二份,没有另出钱。用掉多少,仍得记在今日的料账里。
当晚,许麦娘送来明早要用的醋。她听完临河巷和断指,只说福昌从前有个看后门的伙计,右手确实缺半截小指。
“人还在不在,我不知道。”她把醋罐往桌上一放,“明日你们若去,别从正门问。正门的人嘴比酒坛盖还紧。”
桃枝问:“后门就松?”
“后门卖酒糟。花两文,至少肯掀一次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