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换个地方吧
第14章 换个地方吧 (第2/2页)“婉清你说得对,我们快点挖吧,我的饭食里好久没见肉了。”楚素云唉声叹气,“来之前我还想海边不可能缺肉,结果和我想的完全不同。”
“交给我吧!我经验丰富肯定没问题,”王红旗一咬牙一跺脚,“我前几天发现了一个石氹,可能有好货。”
石氹是礁石凹处留下的海水小池,湴氹是泥滩上退潮留下的小池,有经验的都知道,这种地方是最容易开出好货的。
把好地方告诉婉清没问题,王红旗喜欢这个从大城市来的知青,但楚素云就……两个人分,总比三个人分好。
王红旗、萧婉清和楚素云这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就是滩涂上的少数人群。
首先王红旗是三小队远近闻名的壮劳力,看他那高大的体格,经常能用一半的时间就完成一天的工。
关于这点粤西是比较先进的,普通社员是计时底分制,而优秀的壮劳力是包工定额。
包工定额固定的作业是比计时底分制要多一点的,如果能提前完成自己的活儿,可以挣满工额外的工分,也可以和小队长说一声,腾时间用来搞副业。王红旗选择了后一种。
而萧婉清是大队的广播员,平时的活儿比较少,楚素云是大队教师。
城里的知青基本都是分到有土地的大队,因为出海的活儿还是需要太多熟练度,并且有危险,所以整个大队只分配了三个知青,两女一男。
林要武所在的浅海连家艇小队被叫做四小队,家嫂阮红珠所在的是二小队。
四小队和五小队管滩上蚝埕,二小队和三小队出海捕鱼,一小队后勤、补网、晒蚝同管码头,这就是第二渔业大队的全套配置。
“我比较好奇【密密麻麻密密麻麻密密麻麻嘛嘛嘛】是什么。”林要武朝着走过去,恰好和王红旗三人组擦肩而过。
“如果我没猜错,可能是……”林要武有自己的判断,所以才往红树林走去。
也没打招呼,女知青本来就被非常多未婚疍民暗恋,何况萧婉清的样貌还出众。
“那是红树林的方向?红树林有好东西吗?王红旗你是不是瞒着我和婉清?”
楚素云会特别关注,也是看这个疍民,和其他人完全不同,不光是外貌,而是那种……气质?
“素云,别这样说。”萧婉清马上出言。
“红树林有什么好东西?!红树林底下淤泥发黑、烂根多,你想想多脏,还有各种杂物缠绕。”王红旗感觉自己太冤枉了。
他说,“趁海不去红树林,这里是我们流传下来的经验,里面即使有东西,也只有蟛蜞、小泥蟹。也不知道这是哪个队的,完全是外行。”
听这样一说,楚素云也消停了,因为滩涂本来就够脏了,红树林还要更脏,那就算了。虽然她很想吃肉,但也没有这么想。
“我们还是快走吧,以免礁石水坑的东西被其他人掏走了。”萧婉清说。
对,讨大货更重要。
“这人是第一次趁海,还是为了偷懒?”王红旗瞥了一眼那个不认识的疍民,对方好像在挖沙放到竹篓里?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在大队,能干,能够讨到好货,才是硬本事!好吧,王红旗也是有点嫉妒林要武的外貌。
身后的这些事,林要武全部都不知道,他朝着远处眺望。
普通人是完全看不见停在远处的小舢板了,而林要武清晰可见。
安全,没有人靠近那边,再度确定,林要武才来到树林的边缘,也就最外侧的泥沙混合滩。
林要武怀疑发出不明声音的是沙虫。
则这非常地反常识,因为沙虫喜欢比较干净的细沙滩。
当然也不是沙虫爱干净,因为粗沙颗粒棱角硬,松散容易塌,而淤泥会缺氧,细沙滩是最好的居所。
换句话说,红树林根下是烂泥,绝对是沙虫讨厌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
“声音就是在这里发出的。”
并且还极有可能是粗壮大沙虫。
事实证明,林要武的判断是没错的。现在唯一的问题是,相比滩涂,红树林这边泥沙混合,林要武找到沙虫的气口很难,他只能更信息一心。
林要武看准洞口用小铲斜插下去,和捉花龙时一样干脆,因为稍慢一点,沙虫就遁入深层沙土。
好肥美的沙虫。
沙虫长长圆筒状,像粗肠子,没有头眼,也可以直接想象成粗了一大圈的蚯蚓。
别看这玩意看上去十分埋汰,但营养价值相当丰富,这么肥美的也是三类海珍品。
当然林要武不准备卖,因为沙虫非常滋补。
把白米熬成绵烂白粥,再放两三片生姜下入切小段的沙虫,有条件可以加点瘦肉丝。
当然没有条件,也是顶好的调养食材。最关键是粥软烂,水竹长期吃粗粮,肠胃弱也能吸收。
对就这样办!一想到能够给妻女补充营养,林要武更卖力了。
挖到的沙虫放入装有湿细沙的竹篓中。
“所以密密麻麻是指数量吗?”林要武手非常熟练,才挖到了五斤多。
沙虫是一人一洞,比住隔断房一居几人的打工人讲究多了。正是因为这样,要一根一根地去挖。
时间也差不多了,退潮窗口最多还有两个小时不到。
林要武想早点回家,给云娟准备晚饭。
他很清楚云娟的性格,即便现在身体未愈,在家里男人出门上工的情况下,再怎么不舒服,也绝对会把饭食准备好。
走了,林要武离开红树林。
“兄弟仔,你看看我摸到了这么多小海鳗,还有这么多濑尿虾。”王红旗主动打招呼。
一来王红旗是要在喜爱的知青面前展现自己有多厉害,二来也都是同一个大队的,耗费二三个小时的时间下来,一无所获,日子也不好过。
“现在那边的石氹应该还有些小的濑尿虾,过去抓点。不要空手归。”
王红旗语重心长地拍了拍林要武的肩膀,“你往红树林钻什么?要不是看你个皮颜色,我都还以为你是城市仔呢。”
“只有知青才会去红树林浪费时间。”王红旗说完了,感觉心情愉悦了。
楚素云打量眼前人时,目光瞥到了对方提着的竹篓,指着问:“那是沙虫?”
“真的是!”萧婉清也瞧见了。
虽然楚素云和萧婉清两人依旧过不了自己这一关,觉得沙虫太恶心,不肯吃沙虫,但她们肯定是认得沙虫的。
当然也是因为这两人没有经历过饥饿的毒打。
寻着两人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王红旗瞧见了难忘的一幕——
只见竹箩铺上湿软的细沙,里面一条条肥沙虫蜷埋沙里,时不时扭动。
这和让王红旗瞧见蛇吞鲸有什么区别?
“不可能,红树林全是淤泥怎么可能有沙虫。”王红旗失声否定,“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这有悖于王红旗十多年的赶海生涯的经验!
不科学!
不应该出现在这片滩涂!
王红旗的双眼里写满了难以置信,他甚至更愿意相信,这一竹篓沙虫就是海龙王现世,直接送给他的。
这样的话,就说明对方的赶海本领依旧不如自己!王红旗就是这样想的。
“红树林外围是沙泥混合。”林要武解释。
“那就算是泥沙混合,也不可能生得都这么肥大。”王红旗盯着沙虫说话突然咽了口水,“在外面挖出的沙虫都没有这么肥,难道是红树林养人?”
“对啊,我刚分配到咱们大队不到一年就知道,红树林不生沙虫。”楚素云说,“婉清你说是不是!”
“应该是没有的,”萧婉清也点头。
甭管来大队前是什么家庭,来大队后都要讨小海给自己搞点吃的。两人一个广播员,一个大队老师,再然后只需要在大潮汛时帮忙整理渔网,作业是十分简单的,也不累……可吃的东西也少啊。
也不能总靠家里的钱财吧,没有票据,光去暗市买高价吃食,能坚持多久?
萧婉清和楚素云感觉王红旗就够厉害了,所以才趁着空闲一起出来讨小海。
可眼前之人是王红旗都理解不了的。
现场三人都直勾勾地盯着林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