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王昌龄:把风沙与冷暖写进诗里
第二十四章 王昌龄:把风沙与冷暖写进诗里 (第1/2页)开元初年的河东太原,春旱得厉害。地里的麦子蔫头耷脑,王昌龄握着锄头,胳膊肘上的汗顺着皱纹往下淌,滴在干裂的土块上,“吱”一声就消失了。
那年他刚二十,手上的老茧比村里最老的庄稼汉还厚——爹死得早,娘身体弱,家里三亩薄田,全靠他一锄头一锄头刨着过活。
他跟别的庄稼汉不一样。傍晚收工,别人都围在村口赌钱、闲聊,他却抱着本翻烂的《诗经》,坐在门槛上读。娘看着他的背影叹气:“儿啊,咱就是种地的命,读那些没用的干啥?”
王昌龄合上书,望着远处的太行山,眼里亮闪闪的:“娘,我不想一辈子只种这三亩地。我想出去看看,看看书上写的玉门关、长安城,到底长啥样。”
谁也没料到,这小子真敢折腾。二十二岁那年,他把家里的田托付给邻居,背着个布包袱就走了,先去嵩山学道——不是为了成仙,是听说山里有位老秀才,能教作诗。
在嵩山待了三年,他跟着老秀才读屈原、学汉赋,连砍柴的时候都在琢磨诗句。有回砍柴砍到手指,血流了一手,他却盯着血珠落在青石板上的样子,嘀咕:“能不能写‘血点寒松色’?”
老秀才知道了,拍着他的肩笑:“你这孩子,真是个作诗的命。”
二十六岁,王昌龄离开嵩山,去了并州(今太原)。那时候并州靠近边塞,常有当兵的路过。他常去城门口的酒肆,听那些老兵讲边关的事:讲青海湖上的云有多低,低得能压着雪山;讲玉门关的风有多烈,能吹裂人的骨头;讲将士们穿着金甲打仗,打了十年,金甲上的花纹都被黄沙磨平了。
有天晚上,他在酒肆里碰到个老兵,老兵喝多了,哭着说想家里的媳妇。王昌龄看着窗外的月亮,那月亮又大又冷,跟村里的月亮完全不一样。他想起老兵说的玉门关,想起那些没回家的将士,拿起笔,在酒肆的墙上写: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写完,满店的人都安静了。老兵走过来,指着墙上的字,泪流满面:“就是这话!就是这话啊!”
那时候他就知道,要去边塞。不是为了当官,是为了亲眼看看那些老兵嘴里的风景,亲身体会那些藏在风沙里的喜怒哀乐。二十七岁那年,他西出玉门,真的到了边关。
刚到边塞的时候,他差点没挺过来。白天太阳晒得地面发烫,脚踩在沙子里,像踩在火上;晚上冷得能冻掉耳朵,裹着两层羊皮袄都不管用。
他跟着将士们一起守城,一起巡逻,一起吃硬得能硌掉牙的干粮。有回巡逻遇到风沙,能见度不到三尺,他跟队伍走散了,在沙漠里转了一天一夜,差点渴死。最后是个叫李二的小兵找到他,把仅剩的半壶水递给了他。
“王大哥,你一个读书人,来这儿遭这罪干啥?”李二问他。
王昌龄喝着水,看着远处的雪山,笑了:“我来写你们啊。写你们守着这破城,写你们想回家,写你们不想让胡马过阴山。”
那天晚上,他们坐在城墙上,看着远处的篝火,王昌龄又写了首诗: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李二不识字,王昌龄念给他听。念到“黄沙百战穿金甲”的时候,李二摸了摸自己的铠甲,上面全是刀疤和风沙的痕迹,眼圈红了:“就是这样,就是这样……”
在边塞待了两年,王昌龄走了。不是逃了,是他觉得,该去长安考功名了——他想当个官,不为发财,只为能替那些将士说句话,让朝廷多想想边关的苦。
三十岁那年,他考中了进士。放榜那天,他在长安街上跑着喊着,像个精神病人。高兴没几天,他就蔫了下来——朝廷给了他个“秘书省校书郎”的官,说白了就是个抄文书的,每天对着一堆旧卷子,抄得手都酸了,连见皇上的机会都没有。
有回抄卷子的时候,他看到一份关于边塞的奏折,说今年边关又冻死了不少人,粮草也不够。他想起李二,想起那些守城的将士,心里不好受。晚上跟朋友喝酒,他写了首诗:
“对酒不能言,感慨怀辛酸。野色何莽苍,秋声亦萧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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