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对簿公堂
第二十六章 对簿公堂 (第1/2页)专利无效宣告的口头审理,定在一个周二的上午。
地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审理庭,一场通过视频连线进行的口审。这不是普通的民事官司,而是要由专业合议组,来裁定木屿手里那几项“榫卯结构专利”,到底是不是他们的“创新”。
赢了,木屿告晚序侵权的根基,会被当场抽空,他们抢注的专利将被宣告无效;输了,晚序不仅要被迫停产、赔偿,还会被扣上“抄袭者”的帽子,再难翻身。
这是一场只能赢、不能输的仗。
——
出发去律所的视频审理室前,鲁七非要跟着。
老人家特意换上了压箱底的中山装,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怀里抱着一个用蓝布裹了一层又一层的长条包袱,宝贝得不行。
“七叔公,您这是?”苏晚问。
“证据。”鲁七拍了拍包袱,一脸郑重,“你爷爷当年留下的全套榫卯实物样,一共三十七种,每一种底下都刻着做的年份,最早的一件,比我岁数都大。我倒要让那些坐办公室的看看,这些结构,是我们老祖宗玩了上千年的,什么时候成他木屿的‘发明’了。”
苏晚心里一热。
她知道,这场仗,从来不只是晚序一家的事。她身后,站着鲁七,站着一整代把榫卯刻进骨血里的匠人。
林特助开车送他们,一向冷面笑匠的小林,今天也难得地绷着脸,给众人打气:“沈律师昨晚又过了一遍证据链,说我们的赢面在八成以上。大家别紧张,就当……就当去开一场特别严肃的产品发布会。”
鲁七哼了一声:“老夫打了一辈子木头,还能怕打嘴仗?”
话虽这么说,车开到地方,老人家抱着包袱的手,还是悄悄攥紧了。
——
视频接通,审理庭的画面出现在大屏幕上。
三名合议组成员居中,左边,是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晚序一方——苏晚、沈默、鲁七;右边屏幕,是专利权人木屿生活委托的两名诉讼代理人,西装革履,神情倨傲。
口审一开始,火药味就起来了。
木屿的代理律师显然有备而来,一上来就抢占先机:“合议组,我方的专利经过法定程序授权,合法有效。对方所谓‘现有技术’,不过是一些无法考证年代的旧家具和民间抄本,真实性、关联性都存疑。传统榫卯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而我方专利保护的,是经过现代工业改良的、具体的连接结构,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这是他们精心设计的话术:把晚序手里的古籍和老物件,统统贬低为“无法考证的民间东西”,再把自己抢注的结构,包装成“现代改良创新”。
对方律师咄咄逼人:“请问对方,你们凭什么说,我方专利里的这个燕尾连接结构,在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公开存在?有官方文献吗?有清晰的年代佐证吗?光凭一张来历不明的手抄本,恐怕不足以否定一项国家授权的专利吧?”
审理室里,气氛骤然紧绷。
——
沈默不慌不忙,从容应对。
“第一,关于公开文献。”他调出那份从南京高校图书馆找到的清代《鲁班经》民间抄本,屏幕上同步展示高清扫描件和图书馆的馆藏证明、年代鉴定,“这是清代同治年间的匠作抄本,馆藏来源清晰、年代可考,第一百三十七页,明确记载了与涉案专利实质相同的燕尾连接结构,并附有尺寸图与做法歌诀。请注意,这比被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时间,早了整整一百四十年。”
对方律师立刻反驳:“一张古代图纸,和现代工业化的结构,不能简单等同——”
“能不能等同,我们用实物说话。”
沈默侧身,做了个“请”的手势。
苏晚深吸一口气,打开面前的工具箱,把一套榫卯构件,摆到了镜头前。
“各位审查员,我是晚序家居的设计师苏晚。”她的声音透过麦克风,清晰而平稳,“文献上的图纸,或许有人看不懂。那我现场,把这个结构,拆一遍、装一遍。”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她徒手,将涉案专利所“保护”的那个燕尾连接结构,用一块最普通的木料,当场还原:开榫、咬合、锁紧,不过几分钟,一个严丝合缝的构件成型。
“这个结构,叫燕尾榫,因形似燕尾得名,特点是越受拉、咬合越紧,不易脱开。”她一边演示,一边讲解,“它不需要任何金属连接件。北方的老箱柜、南方的嫁妆木作、江南的园林木构,用的都是它。我手里这件,是我爷爷——一位老木匠,在四十年前做的教具,背面刻着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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